關于加強高校基本建設項目內部審計的思考
發布時間:2024/3/5 16:29:00
隨著高校辦學規模的擴大,資金流的增加,高校能否最大限度地獲得辦學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能否獲得可持續發展的動力等問題,已成為高校管理工作者思考的重要課題,這在客觀上也給高校內部審計的發展創造了前所未有的歷史機遇。高校內部審計部門開展基建工程審計,在節支增效,規范管理,保證工程質量,完善學校內部控制制度等方面都有著深遠的意義,基建審計也成為了最能顯現高校內審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
基建工程投資大、涉及環節多、周期長、專業性強,項目建設中涉及到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勘察設計單位、物資供應單位等經濟利益關系,做好基建項目審計工作,提高基本建設投資效益,規范資金的使用管理,堵塞資金運作過程中的漏洞,充分發揮內部審計的直接、監督、保障作用,拓展審計領域,是高校內部審計部門面臨的一項十分緊迫的任務。
一、高校基本建設項目審計面臨的現實問題
(一)工程前期工作審計監督缺位現象嚴重
目前,一些高校工程審計依舊停留在造價審核基礎上,對工程建設項目的審計僅僅是對工程竣工結算審計,對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方案設計、項目招投標、簽訂施工合同、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等環節未參與審計,效益審計也是較少涉及。主要問題有:
1、沒有開展基建項目設計經濟性審計。建設項目決策后,控制工程造價的關鍵就在于設計方案的經濟性。因工程項目設計的不經濟造成了整體投資的不經濟,或項目的設計超過了項目本身的需要,造成工程造價隱性提高的案例時有發生。
2、招標環節審計缺位現象普遍。由于審計缺位造成投標方面存在的問題主要是:不具備資質的投標人與招標代理人串通,通過弄虛作假的手段騙取中標;有的單位中標后將工程分包、轉包;有的將工程項目“化整為零”規避招標;有的邀請投標單位范圍狹窄;有的招標文書的編制過于簡單、粗糙;有的招標項目不完整。這些問題都給工程項目管理和工程結算造成了不利影響,甚至背后權錢交易和權色交易交織。
3、施工合同的簽定缺少審計人員的把關審核。主要問題有:合同條款與招標文書和投標文書的內容不一致;合同的條款不清楚、意思表達不準確;未經正式授權,基建部門領導代表學校簽訂合同;部門的公章代替合同專用章;合同無專人管理等。對于變更合同沒有明確規定,工程變更隨意,邊施工邊變更,對更改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缺乏監督,對更改造成的損失沒有相應的責任制約。
(二)施工環節監理機構缺乏公信力
工程監理機構作為獨立的第三方,對建設項目的工期、造價和質量進行控制,其獨立、客觀、公正性本應不受懷疑。但在現實中,有些項目的監理機構并沒有實行招投標,而是由項目建設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指定監理公司,有的監理公司與施工單位打成一片,現場監證缺乏公信力,其獨立性與公正性難以保證。基建工程項目的施工簽證主要集中在隱蔽工程、變更設計和設備材料的規格與價格上,簽證是十分重要的事。有的簽證由施工方填寫,監理方及建設方沒有認真核實就簽字認可;有的簽證太簡單,只寫工程量沒有圖示尺寸,或只寫金額沒有詳細內容;有的甚至沒有變更,施工方和監理方共同作弊,巧立名目,以少簽多、以劣簽優、以無簽有等,給學校造成了大量的經濟損失。
(三) 內審部門人員結構、知識結構不盡合理
目前工程審計人員,無論是數量上,還是知識結構上,都存在與實際需要不相適應的矛盾。現實狀況是高校審計人員大多由財會人員組成,缺乏工程造價方面的綜合知識,此外,內審人員對工程物資的適時價格及采購、工程圖紙的識圖能力、造價定額的套用等難以樣樣精通,能力與需要之間的差距較大。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與審計客觀上需要更多既懂得財務,又熟悉工程造價管理與控制、知識更全更新的復合型審計人員已是不爭的事實。
(四) 工程物資信息儲量不大,審計職業判斷難把握
基建工程審計涉及的面廣、政策性強、技術難度大,要求審計人員運用大量信息儲備并具備較高的審計職業判斷能力。但目前高校內審部門建立的工程物資信息儲量不夠大,審核時只能依賴于網上詢價和自行積累的有限的信息資料,且未能及時隨著市場變動進行更新,可能會因掌握的同類產品和商家的數量不夠而難以進行有效的比價審計,對基建物資的審核達不到最大化節約資金的目的,也會因此帶來一定的審計風險。
二、 加強高校基本建設工程審計的舉措
針對高校審計工作存在的問題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主要是審計關口前移,從完善內部控制機制入手,對項目決策、工程設計、施工管理、工程質量以及工程價款等施行全過程跟蹤審計監督和服務。
(一) 介入項目設計階段
審計人員應會同基建部門的人員一起在設計過程中與設計人員密切配合,及時對項目投資進行分析對比,做到技術與經濟的統一,及時反饋造價信息,能動地影響設計、優化設計,以保證有效的控制造價。
通過審計可以避免設計錯誤或失誤,明確施工圖在總圖、建筑、安裝、結算等各方面的要求,盡可能將各專業暴露出來的問題解決在工程招標或施工之前,減少不必要的損失和浪費。通過審計,糾正因設計不合理出現的題,以達到節約投資的目的。
(二)開展項目招投標審計
開展招投標審計,可以有效地防范和化解各種經濟風險,一定程度上還能起到遏制和制約腐敗的作用。主要是對招標文件和工程量清單進行招標前的審查;審查工程量清單價格的編制;參與施工單位入圍的資格預審工作;參與項目的開標評標,堅持嚴格的評標制度和評標程序,合理、公正地確定中標單位。
在招投標過程中,審計人員認真履行監督、服務職責,通過招標,既要使造價合理降低,又要防止重價格輕質量的現象發生。
(三)審核工程合同內容
由于工程合同周期長、工程價值量大、工程變更多、影響因素多,容易產生合同糾紛。因此,合同管理是工程項目全過程管理的核心,是提高建設管理水平、避免學校經濟風險的關鍵。
可成立由審計、監察、財務、基建部門等負責人組成的基建合同會審小組,對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查,審核合同條款內容是否全面、文字表達是否清楚,避免因合同質量指標沒有量化、對違約處罰不具體而造成合同糾紛;尤其注意合同價形式、物價浮動因素、政策調整因素、雙方承諾及主材供貨方式等是否都在合同中明確,以便在合同履行中控制價格。
(四)嚴格控制設計變更
審計工程實施階段是整個項目建設過程中時間跨度最大、變化最多的階段,是工程建設過程造價控制的重要環節。嚴格控制設計變更,對于不必要的變更要堅決予以阻止;如果確需變更,要說明變更理由,變更項目要經原審批部門批準;對于變更內容及工程量增加,與施工單位一起到現場實測實量并進行簽單;對與設計變更的內容不相符,要當場糾正,并予以修改。這樣既給結算審計帶來了方便,同時也減少了與施工隊的糾紛。
(五)完善施工現場監理制度及簽證制度
工程監理制度是建設項目的重要管理制度,由于監理機構應有的獨立性和專業性,容易使審計人員過分依賴監理機構,從而忽略對監理機構確認的工程量及造價的審核。因此,在審計中,要重點審查監理單位是否保持實質的獨立性,這是保證其公正性的前提。同時對監理機構簽認的工程進度表也要進行抽查復核。通過審計,促進工程監理制度的落實,對應由監理單位承擔的責任應按規定追究其責任,使監理機構真正發揮其作用。
現場簽證必須有甲方代表兩人以上和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共同簽章;內審人員要充分利用與基建項目所在地較近的優勢,經常深入現場,了解工程進展、工程質量情況;參與與造價管理有關隱蔽工程驗收;審查簽證及變更項目的真實性、合理性;對施工單位在施工中使用的建筑安裝設備、材料必須按招標書的要求進行現場審計,以防材料以次充好。掌握好第一手資料,為工程竣工結算審計打下堅實基礎。
(六)整合審計資源,實現審計力量和信息資源共享
囿于目前審計力量、人員素質、專業技能等因素的影響,為了保證基建審計的真實性,促進審計工作質量不斷提高,內審部門在審計過程中應審慎從事,根據工程類型不同,聘請各類(如土建、水、電、暖、消防等)經驗豐富的特約審計員參與內部審計,還可采用院內審計小組與社會審計力量聯合審計的方法,有效地解決高校工程審計資源稀缺性與審計任務繁重性的矛盾。
可建立高校間物資采購信息的互聯,加強行業間的信息交流,實現審計資源共享,以有效地降低工程物資的審計成本,提高其審計效率;掌握建材市場價格變化規律,制定甲供材、乙供材、暫定價材料價格的管理措施,建立一個能及時反饋、靈活可靠、四通八達的信息網絡;審計要提前通知建設方做好材料供應計劃,由建設部門及時地向審計人員提供材料的品牌、廠家、價格等相關技術資料及樣品。審計部門掌握市場行情,及時地向建設部門提供價格信息,以合理的價格進行與施工方的確認。
綜上所述,對高校工程建設項目的審計中發現的多算工程量、高套定額、不按規定取費等問題可以通過審計技術得以解決,而對隱蔽工程真實性的核實、設計變更合理性的確定、材料設備價格真實性的核查、工程的建設質量的界定等一系列問題,必須選配既具有良好職業道德,又懂技術和管理的復合型人才參與管理,同時加大現代化技術手段的應用,才能夠提高高校基建管理水平,使有限的資金發揮最大的投資效益和社會效益。(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署 審計之窗 江蘇省常州市審計局奚文興)